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召开《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稿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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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召开《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稿征求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09-05-25 查看:
        5月21日到22日,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联合召开省直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创新型企业(供应商)三场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张平副处长、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周海涛副处长、林晓湧副处长分别主持会议,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工贸处有关人员和来自省直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创新型企业约6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在2008年9月召开的全省科学技术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强调指出:广东要加快研究出台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制定广东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基本目录、预算管理和合同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汪洋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精神,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起草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座谈会上,张平副处长指出,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我国“十一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并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这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一项战略决策。从总体上看,我国战略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还不强。在全球化、市场化导向愈加明显的今天,坚持自主创新道路的国内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如果没有政府有效地支持,在竞争激励市场环境中自主创新道路会走得举步维艰。尤其是当前,面对急剧变化的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外向型程度较高的我省经济走向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各级政府在缓解金融危机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等方面已经采取了财政投入、税收政策、金融支持、补贴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多种政策。政府采购以其独特的优势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被证明是一种十分行之有效的政策手段。《意见》的制定是多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不是某个部门的事情,省直有关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企业要共同参与,希望大家结合自身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修改完善好意见稿,提高《意见》的操作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与会专家和代表纷纷围绕政府采购预算方案、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评审的具体标准等问题发表各自的见解和意见,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等有关机构的代表还就《意见》的条文框架、概念表述等内容细节问题展开了积极的讨论,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