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启用新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7-06 查看:
南方日报讯 (记者/肖文舸 通讯员/蒋琳珊)7月5日,按照上级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全省市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标志着广东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和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近日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市县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对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务部门的职责、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承接进行了明确。
按照公告内容,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原国税、地税机关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的承继机关办理,原国税、地税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自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挂牌成立以来,该局成立由10个专项工作组组成的改革工作小组,细化760项任务清单,组建11个省局联络(督导)组赴各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市级税务机构改革的统筹指导。同时,广东省税务部门始终把服务好纳税人作为推进税务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为目标,持续提升“一厅通办”水平,不断优化纳税人“一键咨询”和“一网通办”体验,全面清理税费规范性文件,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纳税成本“1+1﹤2”和办事效率“1+1﹥2”的正面效应。
“市级税务新机构正式挂牌成立,是广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步入‘市县推进全覆盖’阶段的关键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副局长胡金木表示,全省税务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市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和统一挂牌为契机,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推进改革,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攻坚战中打造样板,不断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局长吴紫骊介绍,通过征管力量的深度整合、征管流程的全面优化、税务稽查力量的系统对接和涉税涉费数据的全面融合,将更有利于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专业优势,提高征管效率。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法治体系将进一步健全,税收数据、征管力量将实现“全国一盘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也将更加精准、有力,对于营造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