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科技金融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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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科技金融全面合作

来源:科技部 发布日期:2009-07-08 查看:
       2009年6月29日,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副部长李学勇、副部长刘燕华与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副行长陈四清在中国银行总行举行会晤,就实施科技金融全面合作达成共识。
    双方一致同意将集成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加强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结合,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企业发展,本着优势互补、共促发展的原则,在国家科技发展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具体从以下六个领域开展:
    第一,应对金融危机科技支撑措施项目。《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提出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任务,促进产业振兴的重点先进技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技术和推广等应对金融危机科技支撑措施项目。
    第二,国家关键性、战略性产业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所提出的关键性、战略性产业领域,主要包括以信息通信、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农业、环境保护以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第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符合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标准的企业,加强信贷和金融服务支持的力度。
    第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大学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支持科技企业“走出去”。中国银行将充分利用多业并举、海内外联动及外汇方面优势,为科技企业“走出去”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第六,科技金融合作共建。中国银行将选定分支机构与地方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开展科技金融合作共建,科技部门(高新区)制定有关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企业改制上市资助等政策,中国银行将制定特殊的服务策略,为共建的高新区及区内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科技部与中国银行加强科技金融合作,是科技金融发展的一个重大突破,是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机结合、相辅相成、改革创新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银政之间紧密的合作关系,有利于银政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自主创新,以及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提升企业竞争力、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