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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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7-07-19 查看:
 

  

粤发改能电函〔2017〕37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7〕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17日

  

 

  相关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