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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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6-05-12 查看:
 

  粤知产〔2016〕97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经组织专家评审,2016年广东省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计划已完成立项工作。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共安排广东省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计划项目50项(详见附件1)。其中,重大项目10项,每项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40项,每项资助10万元;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划拨(粤财教〔2016〕81号)。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应以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为主。
  二、项目实行合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须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请各地市(区)知识产权局组织本地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广东省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计划合同书》(下称《合同书》)(详见附件2),并出具推荐意见。请将《合同书》纸件(一式4份、双面打印)及电子件于 5月31日前寄送我局产业促进处,逾期不提交《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三、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2016年4月起计算。
  四、请项目所在市(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根据实际,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做好项目配套扶持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强对计划项目实施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费用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完成《合同书》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5月6日
    (联系人:牛晨蕾,020-87680624,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号楼911,邮编:510070)